卓是五行什么关系?
《五公经》中有言 西方庚辛金, 天生庚金性。 木能生火炎, 土重财不耗。 水中现伤官, 金多聪明灵。 四柱火炎盛, 多招损和刑。 此言中分金。又云; 南方丙丁火, 生来就凶猛。 木盛火灾殃, 水大水流疾。 金多火受克, 土实火无气。 多有阴阳害, 少吉昌。 此言南分火。
再看《玄空易学》 八白方为土, 土生金而养。 居中央之地, 万物皆滋长。 五黄二黑木, 木遇土而固。 二黑凶神恶, 五黄居其右。 一白坎水星, 水落土中隐。 一白若逢土, 定主富且贵。 此言中宫土。 再看看周易明夷卦的象辞 明夷,元吉,利艰贞。 彖曰:“明夷”,曜也。 “元亨”,离王。 “利艰贞”,难直者也。 日月丽天,本乎太阳照耀而已。今阴盛阳微,故曰“明夷”。天下未顺,故有“元亨利艰贞”之占。 此时阴气盛极,一阳潜于坤腹之中,是为暗昧,故谓之“明夷”。明夷者,光明受伤,入地而隐,如人在黑暗中一般。此时虽微阳未伤,然天地之间,纯阴用事,万象冥晦,唯在阴盛阳微之际,君子有道甚坚,不可冒进,只宜谨严自守,待时而动,所以“元亨”只在“利艰贞”之后了。 在六十四卦之中,这是属于下卦为坤、上卦为艮的一卦,其符号含义如下: 离(☰)—坤(☷)—震(☳)—巽(☴) 根据这几个书的观点可以知道, 庚金的方位是在西北。
在五行中,相生是“生我”和“我生”的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其关系可用“我”来概括。
生我者为“生我者为我之母,我生者为我之子”。如木能生火,则木于火为“母”,火于木为“子”;火能生土,则火于土为“母”,土于火为“子”;土能生金,则土于金为“母”,金于土为“子”;金能生水,则金于水为“母”,水于金为“子”;水能生木,则水于木为“母”,木于水为“子”。所谓“母”、“子”,是说明五行之间的相生是有序的,并非有血缘关系。
五行之间又存在着相克关系,“克我”和“我克”的关系为相克。克我者为“所不胜”即“所畏”;我克者为“所胜”。其关系可用“克”来概括。
即克我者为“所不胜”(所畏),我克者为“所胜”。如木能克土,木于土为“所不胜”(所畏),土于木为“所胜”;土能克水,土于水为“所不胜”(所畏),水于土为“所胜”;水能克火,水于火为“所不胜”(所畏),火于水为“所胜”;火能克金,火于金为“所不胜”(所畏),金于火为“所胜”;金能克木,金于木为“所不胜”(所畏),木于金为“所胜”。所谓“所不胜”、“所胜”,是说明五行之间的相克也是有序的,也是说明事物之间存在着相互制约的关系。
五行相生是有限度、有次序的,所以正常生克制化事物就保持了有序、和谐、稳定的状态。如果五行相生超过限度或没有循序依次相生即会破坏正常的生克制化关系,而演变成相生太过或相生不及的异常情况,导致疾病的发生。同样,五行相克也是有一定限度和次序的,超过限度和次序即会变成相克太过或不及的异常情况,破坏正常的生克制化关系,从而影响生理的平衡而发生疾病。中医学根据五行的相生相克规律来诊断疾病。
正常情况下,“金”能制约“木”,如果“木”过于亢进而“金”又不能制约“木”,或“金”不足而“木”太盛,导致“木”反克“金”即“木侮金”,出现咳嗽,咯血等呼吸系统疾病。同时,“木”不能正常地生“火”,使“火”因不足而不能行水,水气下凌,导致肾和脾的病证。这就是《内经》所说的“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和“木旺乘土”的病传关系。“肝木”传脾,实际上是肝病影响了脾的功能,中医称为“木旺乘土”或“见肝之病,知肝传脾”。这是疾病在肝、脾这两个脏器间的相互传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