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代售点如何申请?
申请设置火车票代售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法人代表未在其他单位担任法人代表,个人申请代售火车票年龄应达到60岁以下,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单位或个人未发生过票务管理方面的失信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代售点经营人员必须符合岗位工作要求,并经由铁路部门的培训考核合格。
2、申请单位或个人代售点的资金自筹解决,能全额承担设置代售点的硬件设施、房屋租赁、人力成本、安全防范等费用,且能独立承担安全风险。
3、申请设置代售点的地点应符合铁路部门确定的代售点设置规划和布局要求。代售点周边1公里内未设置其他代售点,500米内无铁路客票代售商户。距所属车站较远或当地客流量较大的乡镇、市区未设代售点,或代售点与所属车站距离在5公里内有较大客流量的,可适当增设代售点。
代售点申请成功后,与管辖的车务段签订管理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二年。有效期到期,代售点无协议违约及其他违反铁路有关规定的行为,且完成铁路部门规定的最低售票任务,双方协商可继续续约。
代售点必须严格执行协议规定,否则视为违规,违规代售点按管理协议处置。不听劝阻、屡教不改的,限期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