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五年社保是连续吗?
关于这个“连续”二字,其实是有歧义的,到底是指中间不能有间断,还是指不能断缴在上海呢? 如果是前者,即不能有中断,那么很遗憾,从题主目前的描述来看,显然是不符合的。因为不管是社保,还是公积金,在各地的政策中(除了个别地区),都是允许有中断的;
如果是后者,即不能断缴在上海,则不难满足。哪怕是断缴了,哪怕是在外地缴纳了,只要没有回到户籍地缴纳,那么这个“断缴”就不能算数,毕竟没有影响到上海的累计缴费年限和累计缴纳月份。 以上海为例: 职工正常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其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显示,之前在外地参保的年限能够合并计算;如办理转移手续时,之前在外地参保的年限无法合并计算的,不予补缴并在当事人户籍档案中进行标注;对于未按规定办理转入、转出或补缴手续的,按本市相关规定处理。 所以,只要不是通过单位方式缴纳,就不涉及补交的问题。无论外地还是本地,无论是断缴还是持续缴纳,不影响最后的累计时间及金额。 因为我国社保体系实行的是“广覆盖、低保障”“保基本”的方针;也就是说与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相区别,医疗和失业等保险更多追求的是“平稳衔接”“保障基本”,所以才有“连续”二字的不同理解。
当然,如果这5年之间,你一直在同一单位工作,并且能提供对应的工资流水证明,不管是否异地缴纳,也不管有无中断,理论上都是可以认定的;但前提是,你在当地的购房资格、购车指标,以及落户条件等,均不受影响的话。 不过,现实往往比理论要复杂得多! 如果出现异地缴费的情况,且时间较长,比如两年以上,那么在认定“连续”方面,恐怕就会遇到麻烦;即便能证明这期间一直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也负有补缴或代缴的义务。以北京为例,虽然允许外地有工作经历的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但是只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不包含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