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企业商标保护?
1、先确定申请的商标是否已被注册,可以去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查询; 2、如被注册则分析该商标是否存在可争议性,如有则提异议或撤销; 3、如果确认被注册的商标确实为自己所使用且具有一定知名度,可以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服务范围基础上,增加自己所生产销售的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服务,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对原被申请人构成侵权。
4、还可以在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对该专利的商标裁定及决定进行审查并撤销该商标注册。 我国《商标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该商标受法律保护。 第三十二条还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第四十七条又指出,依照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文件、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证明商标使用证据的材料等。 你也可以同时打一个时间差,即在他人申请商标注册之前,抢先把自己的商标向商标局进行注册,这是保护商标最有力手段之一。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新商标法于2014年5月1日实施,实行商标注册申请一律网上进行的制度,这意味着企业再不能像以前一样到商标局直接提交纸质申请。若企业想对自己申请商标进行实质性的提速,就必须学会运用电子申请系统。
申请企业商标保护的途径有两种,一是自己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二是委托一家商标代理机构申请。由于第一种途径操作起来有诸多不便,建议食品企业采用第二种途径申清。
食品企业申清商标保护应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1份、商标图样5份;规格为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10毫米,如果是彩色商标,应提交着色图样1份,黑白色稿4份;如果是立体商标,需提交规格在上述规定幅度内的投影图5份;如果需要特殊保护,应当在图样背后作说明。提交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为国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身份证明文件。企业应当使用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应当使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应当使用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使用营业执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各部队、各军工企业应当使用加盖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门印章的《军队单位代码证》。
2、申请人为国内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如果申请人是在中国有经常居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应当详细填写其中文地址。外国企业在华机构有分支机构的,应当详细填写其名称和地址。
3、如果申请人为在中国获得《商标法》第十条以外的国际注册保护的商标保护,应当在申请书中写明原申请日期、申请号和原受理机关。申请人应当在提交申请书的同时,提交《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如果在《马德里协定》、《马德里议定书》或者《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共同议定书保护期满后申请,应当在申请书中注明。
4、申请人直接申请的,应当在商标注册申请书上签字。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的,应当填写代理机构名称,以该代理机构的名义盖章。直接申请的申请人应当一并提交与申请人一致的《商标代理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