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网是固定资产吗?
地下管线属于不动产的附属设施,是不动产整体价值的一个组成部分。由于我国目前在会计制度和审计制度中对“地下管网”的核算和审计还没有专门的说明和解释,给实际工作中对此类资产的管理带来很大困难,甚至存在误区,认为地下管网和地上房屋、道路相脱离,无法确认其价值,一旦发生爆裂、损坏时,只能重新核算地上房屋、道路的价值,而没有计入原有地下管网的价值。
地下管网应当列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按相关规定按固定资产进行计量管理和核算。在新建、改扩建或大中修工程中,地下管网部分的立项审批、计划管理、竣工验收和财务审计应单独进行。在建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向使用单位移交工程预(决)算等相关资料和图纸,并及时办理资产验收交接手续,如地下管网等隐蔽工程应进行照相、摄像,留下影像资料入档保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