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探出属于违建吗?
看情况,严格来说,房屋外立面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任何个人不能私自改变。但现实生活中往往难以做到那么严格,所以才有了这种“违章不拆”的争议。 首先看一下《住宅设计规范》有关外挑栏板的规定: 然后来看一下现实中比较常见的外飘窗(也有叫凸飘窗、玻璃房): 可以看到,外凸的栏板或窗台确实已经侵占了公共通道的空间,只不过因为法律规定的模糊,以及现实中的普遍存在,造成了执法上的尴尬。 但这里要强调一点:虽然法规不禁止这样安装,甚至大多情况下不强制要求拆除,但这并不等于这样的做法就合法了!
根据我办理违建拆除案件的经验来看,一般城管在查处这类建筑时,主要依据的是如下几点来进行认定: 第一,看是否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第二,看是否占用消防通道等公用区域;第三,看是否有安全隐患。 如果楼主家的外凸栏板同时符合以上三点,那就基本可以认定为违法建筑并可能被拆除。
当然,如果仅仅是因为美观、不影响安全且没有占用人行道的,通常不作为违建处理。 由于城市住宅往往是集体产权,违章建筑的处理通常会非常谨慎,即使需要处理也会相当复杂,因此很多时候执法人员会对这类违建采取“以罚代管”“暂缓处置”的方式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