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归化埃神么?
首先,归化埃德尔不现实——因为埃德尔是96年的巴西联赛冠军博塔弗戈的队长和核心,而且有“护国神兽”之称。 所谓的“护国神兽”,指的就是他16岁代表巴西国家队上场,之后在2003年、2007年两度加冕世界杯冠军,而他在2004年和2005年的联合会杯上也是夺冠功臣。这样的荣誉和地位,哪怕是在巴西足坛都堪称顶级了。
其次,就算中国归化了埃德尔,也改变不了巴西队在实力上的优势。因为足球比赛除了球员个人能力之外,团队配合、战术执行力和球员体力都是非常重要的因素,而中国在这几个方面都不是巴西队的对手。 所以,即使有了埃德尔,中国队在场上也不过是多了一个可以拿球稳定推进的球员而已,其他方面没有提升,还是没办法跟巴西队相抗衡的。
最后,我们归化外籍球员,是为了备战奥运会和世预赛,而不是为了参加美洲杯。毕竟奥运会在东道主举办,而世预赛又是主场作战,这两项赛事我们的目标都是冲着冠军去的;而像美洲杯这种客场比赛居多,且竞争激烈程度一般的赛事就不太值得花那么大精力去准备了。
埃尔克森不符合《国籍法》规定的定居条件,无法通过定居中国的路径申请入籍中国。定居这一条件有国籍法释义及有关定居问题的答复做解释。
其次,埃尔克森无法通过《国籍法》第四条特殊人才入籍,根据《关于授予来华工作人员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及申请加入中国国籍有关问题的请示》中规定:申请人在中国有稳定的工作和生活,原则上在中国工作已经连续满10年(出入境管理部门有记录),有固定住所和较稳定的生活来源(提供房产证及收入证明),并且其在华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和重大贡献(被评选为省部级以上专家……)。根据该规定目前在中国效力的外援几乎都不可能符合通过特殊人才入籍中国。
第三、埃尔克森可以通过《国籍法》第四条婚姻关系入籍。与具有中国国籍的女子在国外结婚定居,2年内可以申请中国国籍(必须提供本人无国外居留权的证明)。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埃尔克森和其他中国女排友结婚并取得相关部门证明可能符合入籍中国的要求。
最后,埃尔克森无法通过《国籍法》第四条人道主义入籍。根据《关于解决外国人申请在中国定居和加入中国国籍若干问题的批复》的有关内容。外国人申请在中国定居和加入中国国籍工作政策性强,关系到我国的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必须严格掌握。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有直接赡养关系的,非收养不可。收养未成年人的,必须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其配偶(包括未出家的僧人)。在国外没有直接抚养人的,可以是其他亲属。根据上述规定可见,外国人在华通过人道主义精神入籍中国是有非常高的限制的,根本无法适用于埃尔克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