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栋别墅面积怎么分?
一、法律上的概念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建筑区规划红线以内的所有的土地和房屋全部归产权人所有(见《物权法》第七条);
建筑物与土地的权属界线属于私人所有权的具体内容之一(见《物权法》第三十条)。 我们可以说,建筑区划内的土地和房屋的所有权,属于业主共有。 您提到的绿化等公共部分,其实是指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停车场等等。
二、法律上的权利
1.共有
前面已经说过,建筑区划内的土地和房屋的所有权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对共有的土地和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专有 在保证共有部分的前提下,开发商或其他物业的业主不能非法干涉业主的专有权。如果业主发现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利,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
三、法律上的义务
1.合理维修的义务 房屋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价值不仅取决于自身的属性还取决于消费者的维护和保管情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了经营者的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及支付费用(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
同样,在别墅小区,房屋质量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费应纳入专项基金或维修资金,并专款专用。 另外,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经业主的授权,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对住宅装修期间违反规划的行为进行制止,并要求赔偿损失。
2.环境维护的义务 这里的“环境”指别墅小区的居住环境。包括绿化、路灯和其他公共设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因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不到位导致损害发生的,开发商要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