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股份怎么时候复牌?
1、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星期三)下午16:00发布《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称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延期复牌。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公司于2015年5月7日(星期四)下午16:00发布《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详细说明了本次重大投资对公司的影响以及相关的决策程序等信息披露要求的内容。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监会》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公司于2015年5 月12日(星期一)上午9:30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收购厦门夏商电子有限公司股权并撤回申报文件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向有关方提交终止协议的相关材料,办理注销手续,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资本市场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c.com.cn。
4、公司于2015年5月中上旬陆续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监》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
5、2015年6月23日下午15时,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关于核销资产损失及计提相应期 的准备金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
6、2015年6月2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foi.comcn和中国证券报。
7、2015年8月6日晚,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128号)。 经查明,中环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关系以及资金往来的情况;二是虚构购货业务虚增销售收入;三是未真实开展购销业务,导致财务报告相关科目记载不实;四是未按规定披露临时报告及其重大遗漏。 中环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r.comcn 和 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