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失踪被害原因?
看了很多答案,都觉得凶手很可恨,然而在我看来,这个案子的凶手并不是那个把女孩骗出去的“渣男”,而是另一个女人——朱晶晶的母亲周春红。 首先从李云和庞亚涛的供述里来看,他们并没有把朱晶晶直接勒死(或者没有直接证据能证明她死了),而只是打晕了,之后李云拿胶带封住了她的嘴和鼻子,让她窒息而死。在李云的供述中,他让朱晶晶翻过身来趴在床上,准备给她做心肺复苏,这时他发现朱晶晶已经没有了呼吸。后来警察到现场后,打开宿舍门,发现朱晶晶平躺在地上,面部青紫肿胀,嘴里塞着卫生纸。这些都能证明,最初是李云和庞亚涛将朱晶晶打晕,而后周春红看到了,让李云把纸塞到朱晶晶嘴里,并且按着李云的说法给朱晶晶做了心脏复苏(其实不能称作心肺复苏,因为条件不具备),试图救活她。但因为时间已过20多分钟,救活的可能性不大,警察到场时,朱晶晶已经没有呼吸了。 所以我认为,直接杀害朱晶晶的应是周春红。至于为什么要杀朱晶晶,我想也许是因为她和李云好了,周春红觉得自己的丈夫被别的女人勾引了,所以气急败坏,要把朱晶晶除掉;又或许周春红早就对李云不满了,一直想找机会除掉李云,于是借这个机会把李云和朱晶晶一起处理掉了……种种可能吧,毕竟这是一个只有21个人,而且信息量极为有限的案件。
其次,从现场来看,李云和朱晶晶应该已经发生关系。李云说朱晶晶喝多了,先回去了,然后他就回家(学校安排的宿舍)了。但据李云所说,他们是初中就认识的同学,那么应该说比较熟悉知道对方的习惯。如果依李云所言,他是先送朱晶晶回宿舍还是先回家了,显然不合理。再说,如果朱晶晶真醉得走不了路,李云完全可以送朱晶晶回寝室。
再者,李云所说的作案过程也存在着诸多矛盾之处。他说自己一个人去的现场,但据他所说,他是开车和朱晶晶一起去的水库。他说自己先把自行车放在路边,然后走到水库边上,又说自己不知道为什么会离那么多路,而且中间还隔着一片稻田。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还有很多,都说明李云对于案件的描述有所保留甚至是谎言。
这个案子属于一起情杀案,而且因为被害人有过错(找有妇之夫),所以案件的发生也有很大的偶然性。如果没有杨霞的介绍,李云和朱晶晶也许一辈子都不可能有机会见面,当然也就不会发生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