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幼儿园要哪些证件?
个人在城市或乡镇街道开幼儿园,要取得以下证件:
1、计生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已实行计划生育的证明(到本人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开具);
2、房管部门房屋产权证明或者住建部门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自己有门市房的就到所在区房管所开产权证明,租房的到区住建局办理租赁合同备案,需要房东的产权证、双方身份证、租赁合同);
3、卫生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健康合格证明(到新城医院一楼妇幼保健科办理,带本人身份证,收费7元);
4、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合格证明(到新城街办办理,需要门市房平面图,收费20元);
5、幼儿教师资格证(由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办理,每年春季集中办理一次)。
准备好上述5项证明后,再准备以下材料:
1、个人申请书(按照市教育局制订的样式手写,贴一寸免冠照片,然后复印一式两份);
2、申请人身份证(审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3、申请人户口本(审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4、幼儿园章程(按照市教育局制订的样式,打印一式两份);
5、幼儿园园长身份证(审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6、幼儿园园长户口本(审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7、幼儿园园长教师资格证(审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办好以上7项材料后,将1—5项证明和3—7项材料报幼儿园所在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初审和实地考察后,报市教育局审批。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