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可以增发股票?
发行新股是上市公司再融资、扩大经营的重要工具,也是上市公司实现价值增长的有力手段。 2018年7月证监会修订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自同年9月1日施行,对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制度进行了重大修改,放宽了再融资的条件和限制,为上市公司提供了更为灵活的融资渠道。
一、定向发行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的适用范围包括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定向发行”)及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公开募集”)两种情形;而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属于向原有股东定向发行的情形。
二、定向发行与公开募集的区别有哪些? 根据目前现行法律的规定来看,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公开募集需经过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且需按照信息披露的要求进行披露,相比而言定向发行仅需要满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即可,因此定向发行的灵活性要高于公开募集;两者的募集资金用途也存在一定差别。根据目前的《管理办法》规定,无论是公开募集还是定向发行,其募集资金均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以及支持主业发展等用途,但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投机性、炒作性的资产交易或者购买其他股份或者金融衍生品。
三、定向发行的主要程序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企业申请定向发行可依照以下步骤展开: 第一步:召开董事会审议定增事项 第二步:签署相关文件 第三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步: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 第五步:向中国结算深圳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准发行登记手续 第六步:办理股票的划转/托管手续 第七步:发行结束,披露发行情况说明书 第八步:上市后持续的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于拟上市公司来说,选择哪种方式较为合适呢? 其实,定向发行及公开募集都是上市公司进行再融资的工具之一,如何选择取决于企业的自身情况和融资需求。在实操过程中也有部分公司在满足定向发行的基础上同时申请公开募集。在此建议广大拟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后谨慎决定,切忌盲从或“赶时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