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局为什么改股份制?
从国家的角度来看,铁路属于公共事业,由国家绝对控股的铁路总公司来经营能降低社会成本、提高效率并使国家能够对铁路进行宏观调控; 从企业的角度来看,作为公共事业的铁路总公司,其投资主体的国有股“一股独大”必然造成其他股东(旅客和货主)的利益受损,导致市场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因此必须改革!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目前的改革还是有限的,即只限于产权层面,政府仍然对铁路总公司牢牢掌控——这就是中国特色! 作为老牌资本主义国家,美国的铁路行业可是经历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私有化运动。
早在1980年克林顿就任州长期间,为了应对失业问题,将阿肯色州内两条铁路线分别以3亿美元的价格出售给了私人投资公司。从此,美国铁路行业的“民营化”改革轰轰烈烈地展开了。到里根时期,这一进程迅速推进,国会先后通过了《铁路运输法》和《复兴铁路投资法》,对私企进入铁路领域给予税收优惠,批准成立联邦铁路管理局,负责监督铁路安全与运营并有权向违法企业进行处罚。 当然,私企进入也有其缺陷,主要是市场准入机制造成的。
因为早期的铁路建设大多是由当地政府主导的,这样在铁路公司产权上就形成了当地政府的隐形股权。为了消除这种阻碍竞争的力量,美国又出台一系列政策,如禁止政府的隐性担保、解除地方补贴等,同时完善立法,为市场的有序运行提供保障。 现在来看,国有资本退出部分竞争性领域的改革是一个世界潮流,而铁路总公司的改革正是这一改革的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