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可以吃婴儿肉松吗?
婴儿的食物至少都得按照PRME(全球规范)的标准来生产,远远高于中国标准。如果美国妈妈愿意给自己的宝宝吃这个肉松还可以,给中国的孕妇吃,那真是为了收钱什么都不顾了。 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 是中国食药监管部门学习的典范和标杆。 按照FDA的规范,肉松的生产必须符合GMP规范,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中国的食品生产是CR(Certificate of Registration)制度,注册即可生产;药品的生产是GMP制度,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必须是达到了这个规范才允许生产。 婴儿粮食(奶粉)属于第一类医疗器具的第二类,必须按照GMP生产。 肉松属于第9类食品, 与婴幼儿食品、药品不是同一个监管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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