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产税有哪些?
一、财产税的概念 财产税是指以纳税人所拥有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收。二、我国的财产税制度
目前,我国开征的财产税有两个:房屋房产税和车辆购置税。 (一)房屋房产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第四章第193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及第四章第208条的关于“国家所有土地,可以由法人或个人投资开发”的规定,可见在我国现行法律下,只有登记的房产才属于合法财产并受法律保护,未登记的房产不属于合法财产,对此不缴纳房产税。因此对房屋征税是以房屋的所有权为基础的。
(二)车辆购置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消费税法》(简称《汽车税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买汽车(不包括二手车)的行为应当缴纳汽车消费税款。只要是在国内购买的车辆,不管是否自用,只要有合法的凭证,就应按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财产税主要对人的财富或者财产的增加额部分征收,包括遗产税、赠与税、财产赢利税、财产税等。中国现行的税收制度有流转税、资源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五大类。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利,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行为方式和分配形式。
在我国现阶段,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中,按管理权限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央税是指中央政府享有固定收入,由税务局征收管理的税收,包括消费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关税、铁路建设基金和港口建设费等;地方税是指在中央统一领导下,一定范围内,由地方征收和管理使用的一种税收,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土地使用税、农业税及牧业税等;中央地方共享税是指中央和地方按照一定比例分享税收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