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保险哪年迁往北京?
1949年2月,由中共东北局批准,华北人民保险公司与沈阳分公司合并,组成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直属的华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经营一切险、海上货运和人寿保险业务。 1950年初,公司由沈阳迁至北京。同年3月,中国人民救亡战时工作委员会主任聂荣臻签发了《关于统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及分支机构名称》的训令,原华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改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1978年底,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发出通知,决定恢复办理涉外保险业务和开办国内保险业务。1979 年 3 月,国务院批准组建中国保险总公司,负责管理全国保险事业;同时,成立外交部国外事务司,作为主管对外贸易和外国投资业务的综合管理部门。
中国保险总公司在中央银行的直接领导下,履行政府职能,进行商业保险业务的管理和监督。1979年6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中国保险总公司开始接受境外保险公司和保险组织的非官方来访。1980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复中国保险总公司,可以开展保险资金运用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