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让科技金融结合?
谢邀! 本人一直从事金融行业,做过证券,保险公司总部,也是互联网金融的参与者(已退出),现在自己做小额贷款公司。对这个问题有点切身体会。 现在的所谓‘互联网+’,其实还是互联网改变生活的范畴,只不过这次互联网参与的是消费生活领域,之前一直是商务领域。从最早的淘宝网到后来的天猫、聚划算,再到滴滴打车、快滴打车、百度地图以及最近很火的外卖,这些网站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提高了生活质量,方便了百姓的日常。
我最初接触互联网是在2003年,当时在证券公司,公司购买了网上交易系统,用于客户委托下单,那时才初步认识互联网,后来自己炒股也习惯使用网上交易。再后来出现第三方理财,我开始投资P2P,那时候还在校园,看到了无忧贷的广告,觉得互联网真厉害,能打到校园宣传,于是投资了50块钱,一个月之后收到了利息,而且马上可以在平台提现,感觉真是方便,从此越来越相信互联网金融的力量。
2014年,自己开了小额贷款公司,由于监管的原因,无法注册资金1000以上的互联网企业,于是就注册了一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准备做线上业务,同时注册一个网络支付平台。本来是想利用移动互联网的特性,开发手机APP,但由于时间的关系就做了一个微信公众账号,就是‘速贷中心’(微信号sudaizx),把线下的业务移到了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借款信息,与出借人签订电子合同,并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功能实现放款和还款的功能。当然,也借助了互联网的特性,宣传公司的品牌,增加客户的信任度。如今,公司的线下业务已经基本停止,全部迁移至线上。
目前看来,互联网最大的作用就是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产品,产生消费和投资的意向;其次就是提高效率,比如融资,传统的融资方式需要企业走各种审批手续,而互联网可以实现在线融资,即时到账,降低资金的时间成本;再次是降低成本,因为互联网的普及,使得很多传统行业的利润空间被压缩,进而使消费者受益。
但任何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互联网也不例外。比如现在有很多网贷平台以低利率标榜自己,吸引投资者,但实际上平台的收益并没有看上去那么美好,平台收取6%-8%的佣金,剩下给到借款者的可能已经不足1%(扣除必要的行政费用),而对于大借款人而言,可能根本就不在乎那一点利息。所以,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还是要遵循基本的商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