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附税世界第几?
中国的实际税负在世界范围内处于中等水平,低于大多数发达国家,与一些发展中国家接近(印度、非洲大部分国家)或高于它们(印尼)。 税收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 中国GDP总量为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但中国的宏观税负(税收收入/GDP)却只有35%左右,这个数值在主要经济体中处于较低水平——远低于欧洲(普遍50%以上)和北美(40%左右),甚至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 中国政府性支出/GDP的比例为20.6%,是世界主要经济体中这一比例相对较低的国家之一;而政府的财政赤字/GDP的比例更仅有1.8%,低于绝大多数发达国家。
以人均名义GDP来衡量,中国人的生活水平和收入水平已经远远超过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而中国税收占国人收入的比重却只是比一些低收入国家略高而已。 中国实行费税改革后取消了诸多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同时也减少了征收环节,大大提高了税收的透明度。虽然如此,仍有很多人抱怨税收太高。实际上中国人纳税所占本人收入的比例只相当于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水平。如果能把“费”改为“税”,把某些不合理收费改为依法征税,国人的税收负担其实是很低的。
在中国,企业和居民的涉税违法现象极为普遍,偷税漏税严重。如果我们能够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加强执法力度,很多原本属于政府的税收损失会迅速回到国家的账上,国民的税负其实是有很大空间可以下降的。
附税是指依附于主体税征收的税种,即纳税人除了缴纳主体税外,还要按所缴主体税的一定比例,缴纳附税。
国外在税收上很少讲附税的概念,一般讲从税。从税与附税一样依附于主体税,但有所不同,从税是随同主体税征收时一次缴清,附税则可以与从税分开缴纳也可以合并缴纳。一般说来国外讲从税多,附税少。有的国家只有一个或两三个从税或附税,有的国家却有三四十个,有的是地方税,有的则是中央与地方共税。
从各国情况看,日本的附税、从税最多,日本的税收按中央与地方的分享关系分为国税和地方税两大类,国税又分为中央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国税中的中央税主要有所得税、法人税和消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有酒类课征金、车辆购置税、事业收益税等,由地方征收管理缴纳地方财政使用的税收包括,都、道、府、县税和市町村税,地方税中都、道、府、县税有法人居民税、汽车税等33个税目,市町村税有个人居民税、不动产税等25个税目。日本税种多,附税、从税也多,如个人所得税就有7个从税(还有两个附加费),计:住民税(都、道、府、县税及市町村税)、地方消费税(市町村税)、国民年金保险费、国税滞纳金、消费税、市町村民税特别税、都、道、府、县民税特别费。日本有位教授对日本的税收制度总结道:“在日本,附税比正税更多,国民所缴的税金中,真正的国税只占14%”。可见从税、附税在日本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附税、从税占正税的86%。日本1995年税收收入数为461472亿日元,其中都道府县税和市町村民税为246550亿日元,占53.4%,几乎占了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