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非之下结局好吗?
11月初,一则“女子驾车被堵在车道3小时事件”引发热议。事发地位于南京长江大桥桥北立交下匝道,当时一辆小车驶入匝道后被一货车挡住去路,女子连续打转了3小时,期间还撞上了两侧护栏。警方到达现场后双方仍各执一词,最终交警判货车责任,货主不服认定结果要求复议,而女子则将货车行驶公司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
如此堵心又堵车的闹心事并非个例。今年9月,一辆奔驰车堵在了南昌一小区单元门口三个月,一车占了两车位,而车主则长期在外,既没人联系,也没人买单,最终靠小区自治和平价处理。如今车辆越来越多,交通不畅问题严重,但车主与车主之间,车主与管理人员之间的纠纷更是时有发生,那么在这些“是非之下”,汽车消费者的权益该如何保障呢?
就上述事件而言,既然货车在进入匝道前即可发现情况,但“避不开”选择了强行并道,那么就是其对后果的一意趋行,理当对后果承担全部责任,至于车主所称匝道内设计因素并不能成为拒究责任的抗辩理由。另外,由于当事货主与女子就此已在南京中院达成调解协议,女子也已收到3000元赔偿,故本案不再作民事确认。而关于当事女子先后向南京交警和交通局提出的书面控告,南京大桥区政府也将以书面形式回复。
南京这起“堵心”事件以当事人双方私了作结,总算给了当事女生一个交代。而针对南昌奔驰车“自治处理”事件,当地居委会已就该车是否应当停在小区及如何补偿车主的问题展开讨论,毕竟此事件还牵扯到另一小区业主的权益,最终应该由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决定。街道表示若协商不成,若车主坚持该车系被围堵三个月,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从维权过程来看,女生向南京交警和交通局提出控告,但最终处理事宜还得与货车车主协商,而奔驰车主如果要求停止“自治”,也得经由小区多数居民同意。尽管公序良俗要求民众在遇到类似纠纷时,尽量冷静对待,但当权益受到损害时,汽车消费者也应有维权的渠道,而不该受“冷处理”。
事实上,我国相关法律对公路运输责任界定了非常清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县、乡公路,由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检验,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其他公路,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组织检验,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按照这一规定,11月初南京女子与南京交通局所提的货车责任认定,应由南京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检验,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交通主管部门备案以及全国交通运输部门共享的数据平台上公示。
从南京女子的维权之路可以看到,一旦汽车消费者利益受损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后,消费者能否得到合理、公平的要由争议双方承担责任的大小及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理权力和司法权力所决定。
为此,交通运输部修订了《交通运输服务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完善信息报告、应急指挥、应急处置、事后恢复与调查评估等机制,更好地保障汽车消费者出行平安。另外,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也将互联网汽车销售领域消费维权范围扩大至车质网、天猫、京东、易车网、汽车之家、百度有驾等汽车消费类网站,且支持消费者线上、线下异地维权。在规范汽车消费市场秩序方面,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近日也向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提交了《关于维护汽车消费者权益的建议》,该建议已被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接纳并转发。
汽车作为现代生活中的重要工具,已经深深嵌入到人们的生活中,一旦发生纠纷或伤害,其影响也更加广泛而深远。对于汽车消费引发的纠纷,最好早发现、早反映、早解决,给车主、消费者一个满意的交代。面对消费纠纷,除了理性维权,更需提高消费维权意识,只有如此,才能保障消费者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