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内可以做药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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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流产适用于停经49天以内的妊娠女性,年龄小于40岁,对手术疼痛敏感,且没有药物使用禁忌的患者。 药物流产是通过服用药物的方式来终止妊娠,它的优点是不需要通过机械性的操作来清除孕囊,所以不会造成伤害女性的子宫,并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术后感染;另外,由于药物流产的方式相对简便、快捷,所以受到很多女性的欢迎。 但是药物流产并不能够完全避免流产带来的风险和危害。任何一项医疗手段,都有其适应证与禁忌症。如果选择药物流产,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患有各种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不能进行药物流产。

2.既往曾患妊娠剧吐,对麻醉药物过敏者不能进行药物流产。

3.有药物流产使用禁忌证的妇女,如青光眼、哮喘等病人不宜采用药物流产。

4.宫外孕不能选择药物流产。

5.多次人工流产术的产妇,尤其是反复施行钳刮术的病人,再行药物流产时,应慎之又慎。 因为药物流产的最终目的不仅在于终止妊娠,还在于清理胚胎组织。对于多次人流术后的患者而言,子宫内膜基底层已经受到较严重的损伤,药物流产时的药物刺激可能会使受损的子宫内膜发生穿孔,从而导致难以控制的腹腔内出血。

建议此类患者在选择药物流产前,先到医院进行检查,确定怀孕的情况以及身体的实际情况,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才能保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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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天内,具体还要看孕囊情况而定 一般药物流产适用于怀孕10周以内的早期妊娠。但并非所有怀孕的女性都适合做药流,如孕妇患有高血压、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等是不宜进行药流的。而且,即使女性怀孕了也需在医院进行检查才能判断是否适合进行药流手术。

如果存在子宫肌瘤或子宫腺肌症等疾病也不适合采用这种方式进行终止妊娠。而一些特殊的人群则不能使用该项方式终止妊娠,比如曾经有过药物流产经历者、有药物流产史的孕妇再次出现妊娠,在医生的指导下是可以选择该方法终止妊娠的;但对于曾发生过异位妊娠(也称宫外孕)的患者就不能采用这种方式了。因此建议大家在考虑要孩子前最好先去医院进行全面检查,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在服用药物后一定要遵循医嘱服药并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一旦出现不适要及时就诊处理以确保自身及胎儿的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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